问题一、什么是法定财产制
1、含义:我国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除约定或者夫妻法定个人特有财产外。
2、组成:夫妻法定个人特有财产和妻共同财产。
(1)夫妻法定个人特有财产:指夫妻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享有财产所有权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易混淆点】
夫妻法定个人特有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 |
(1)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身体受伤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一方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受赠财产(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难点提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
(5)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问题二、什么是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难点提示】
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问题三、什么是约定财产制
1、含义:夫妻依法采取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
2、夫妻约定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3、夫妻约定财产制方式仅限于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只有夫妻双方承认情况下有;
4、主要约定的内容:财产归双方所有、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经典试题】
1、贾某与尹某于2017年结婚,2020年6月。贾某以个人名义向邵某借款5万元,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2021年7月,邵某向贾某夫妇催债,尹某称自己不知情,拒绝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根据《民法典》,关于该5万元债务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5万元因是贾某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应认定为贾某个人债务
B、5万元债务因尹某不知情,应认定为贾某个人债务
C、5万元因是贾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D、5万元债务因用于贾某夫妻家庭日常生活,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但未作约定的财产中,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是( )。
A、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B、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C、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
D、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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