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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第五章高频考点速递,背起来吧!

作者:233网校-助人者 2024-12-10 10:12:48
导读:婚姻家庭领域是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领域,在历年考试中,分值比重较大,每年分值都在10分左右,每个考点都出过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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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考情

本章考点包括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财产继承法规与政策。重点在收养、家庭财产、遗产等内容。

章节名称学习难度重要性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

★★★★★

分值分布建议学习时长
8-13分6H

考点精析

考点一:结婚的条件

1、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2024年真题示例:

 1、某男子离婚后考虑再婚,根据《民法典》,下列亲属,属于禁止与该男子结婚的是其() 

 A.嫂子的妹妹 

 B.叔叔的女儿 

 C.堂兄的遗孀 

 D.前妻的姐姐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选项正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由此,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两类:一是所有的直系血亲,凡属上下各代的直系血亲,不论亲等,一律禁止结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指与已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涵盖二代的旁系血亲和三代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①伯、叔、姑、舅、姨;②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③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④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故B选项正确,ACD为干扰选项。

考点二:夫妻财产制

2024年真题示例:

 1、李某和丈夫于2017年结婚,结婚前后均未进行财产约定,2023年,李某与丈夫因性格不合打算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的是( )。 

 A.李某父亲立遗嘱明确留给李某个人的10万元 

 B.李某在单位所得的年终奖金3万元 

 C.李某用当月工资于结婚纪念日购买的价值1万元的项链 

 D.李某个人产权房改造的民宿产生的经营收益13万元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A选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A选项);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B选项错误,“在单位所得的年终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选项错误,“用当月工资于结婚纪念日购买的价值1万元的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选项错误,“个人产权房改造的民宿产生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考点三:婚姻解除的条件、程序与法律后果

婚姻解除条件、程序
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

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诉讼离婚

法定标准:

1)感情确已破裂,应当进行调解

2)感情确已破裂的例示性规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程序:

1)调解:

①双方达成和好协议                   

②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③协议不成,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判决

2)判决

①调解无效,依法判决;

②感情未破裂,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③感情破裂,调解和好无效,依法判决离婚。

两项特别规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关于女方在特殊情况下离婚的特别规定: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024年真题示例:

1、小强与小伟相处三个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并约定了举办婚礼的时间。婚礼当天,小强按照当地风俗到女方家迎娶小伟,小伟父母提出必须增加3万元彩礼才让小伟出门儿。经过反复协商沟通无果后,双方决定取消婚礼并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彩礼返还等问题存在争议。根据《民法典》,小强与与小伟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应当是( )。 

A.诉讼离婚 

B.确认婚姻无效 

C.撤销婚姻 

D.解除事实婚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A选项正确。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或者离婚后子女抚养或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裁决的一种离婚制度,题目中对彩礼返还等问题存在争议。BCD均为干扰选项,不符合题意。

考点:离婚的法律后果

婚姻解除条件、程序
离婚对夫妻的法律后果

在夫妻身份关系上的后果:①夫妻身份消失②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终止③夫妻继承权丧失

夫妻财产关系上的后果:①共同财产的分割: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照顾无过错一方;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②夫妻对外债务的清偿。 ③离婚家务补偿。
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虑其意见。

抚育费的负担:

①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月总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

②期限:至18周岁;

③给付办法:定期或一次性,可金钱或实物。   

离婚后的探望权问题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离婚救济制度

1)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2024年真题示例:

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后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说法,正确的有 

A.负担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B.负担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C.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另一方可以拒付子女抚养费 

D.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E.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不得一次性给付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A选项正确,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B选项正确,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

D选项正确,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C选项错误,父母双方可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另一方必须给付子女抚养费,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E选项错误,子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给付金钱或实物。

考点:收养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一)协议解除

1、条件:

1)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养子女未成年,需送养人、收养人同意;养子女8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关的财产和生活等问题达成协议

(二)诉讼解除

1、条件:

1)养子女未成年的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养子女成年的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2、程序:应当进行调解,无效的,依法判决准予解除或不准解除

2024年真题示例:

1、2017年,小刚3周岁时,母亲在车祸中去世,父亲卞某在车祸中致残,并丧失劳动能力。卞某无奈将小刚送养给齐某夫妇,齐某夫妇依法办理了收养登记。2023年,卞某得知小刚经常受到虐待,心里非常难受,要求解除齐某夫妇与小刚的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关于卞某要求解除齐某夫妇与小刚收养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卞某不得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B.卞某在小刚成年后,方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C.卞某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与齐某夫妇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卞某有权以小刚受到虐待为由,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强制解除收养关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选项正确,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B选项错误,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D选项错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法定继承

2024年真题示例:

1、金某于1990年与马某结婚,育有儿子小虎、女儿小华。后金某与马某离婚,于2005年与邵某结婚。邵某与前夫的9岁儿子小强由金某和邵某共同抚养。2015年,小华和张某结婚,后生自一子小亮。2021年6月,小华遇车祸身亡。金某得知女儿死亡的消息后极度悲痛,当天突发心脏病死亡。根据《民法典》,金某的法定继承人为( )。 

A.马某、小虎、邵某、小亮 

B.马某、小虎、邵某、小强 

C.小虎、邵某、张某、小亮 

D.小虎、邵某、小强、小亮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D选项正确。继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民法典继承编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扶养关系的密切程度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题干中,金某的法定继承人有金某的配偶(邵某)、儿子(小虎)、女儿(小华)、继子(小强),其中小华车祸去世,由儿子(小亮)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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