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第一章 社会工作的内涵、原则及主要领域
分值:9-10分
【删减】
在社会工作含义、目标与功能这一节删除了“在现实社会中……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复习要点】社会工作的内涵、原则、目标、功能、要素、角色、领域。
第二章 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专业伦理
分值:9-10分
整体没有变化
【复习要点】
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内容、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基本内容、社会工作实践中面临的伦理议题以及实践中的伦理原则。
第三章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分值:6-7分
【新增】
在人类行为这一节,新增“对身体健康的定义是能够跨越文化差异的,如处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个体得了同一种疾病,至少在三个方面是相同的:一是患病的感觉相同;二是病理检测报告、引发疾病的病毒相同;三是对疾病的防治和治疗方法相同。
【复习要点】
人类需要类型和层次、人类行为类型、社会环境、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理论基础、人生各个阶段面临的问题。
第四章 社会工作理论
分值:6-7分
整体没有变化
【复习要点】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认知行为理论、系统理论、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理论、增强权能理论、优势视角理论。
第五章 个案工作方法
分值:13-14分
整体没有变化
【复习要点】
个案工作的主要模式、个案工作各阶段的要点、个案会谈技巧、个案管理与个案工作的差异与特点。
第六章 小组工作方法
分值:13-14分
整体没有变化
【复习要点】
小组工作的类型、小组工作的模式、小组工作的过程、小组工作技巧。
第七章 社区工作方法
分值:13-14分
整体没有变化
【复习要点】
社区工作的目标、社区工作的模式、社区工作各阶段的重点。
第八章 社会工作行政
分值:9-10分
整体没有变化
【复习要点】
社会服务的计划、社会服务方案策划、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与运作、社会服务机构的领导方式、社会服务机构志愿者管理、社会服务机构的筹资管理。
第九章 社会工督导
整体没有变化
【复习要点】
社会工作督导的对象、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社会工作督导的方式、社会工作督导方式中的技巧、
第十章 社会工作研究
分值:9-10分
整体没有变化
【复习要点】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特点、问卷调查、个案研究、访谈法、行动研究。
【备考建议】
1、新教材的内容变化较小,核心章节内容没有变化,社会工作三大直接方法和两大间接方法依旧是历年考试的重要出题方向和内容;
2、对于出现频率高和一些必考的章节和知识点重点理解记忆,适当的总结和归纳。由于社工考试出题的情况基本上是按照书本的章节顺序进行的,所以,在复习初期,最好先了解各个章节的相关情况,在面对试题的时候能够准确定位该章节知识点,便于考试时思路更为清晰。
二、中级社会工作实务
2020年的中级实务教材出现了重大的调整,因此2021年的中级实务教材整体没有变动。
【教材框架】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一共15个章节,大致分为3个部分。
章节 | 主要内容 | |
第一部分 | 1-2章 | 社会工作通用过程模式;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 |
第二部分 | 3-10章 | 儿童、青少年、老年、妇女、残疾人、矫正、优抚安置以及社会救助社会工作 |
第三部分 | 11-15章 | 家庭、学校、社区、医务以及企业社会工作 |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社会工作实务理论基础,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系统以及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的6个阶段;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人群基本需要和问题、服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注重人群需求及介入方法的掌握;
第三部分:各个领域的主要内容与方法,注重对理论方法的掌握和理解。
【备考建议】
1、熟悉教材,扎实基础
教材是根本和基础,在复习的时候,至少需要通读教材两篇以上,熟悉教材中的各个基础知识,可以通过思维导图的形式,形成整体的知识框架。
特别是第1~2章节的基础知识,贯穿于整个教材内容,需要细心理解,掌握理论知识以及在各个实务领域的介入和应用方法。
2、书写规范,专业词汇
无论是案例分析还是方案设计,很多时候需要我们结合案例中的材料进行答题,其中一些内容就需要我们用专业术语来进行写作。
例如“与服务对象聊天,了解情况”可以用专业名词“预估”、“访谈服务对象”来表述。所以,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注意专业术语的理解和应用。
3、活用模板,融会贯通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考试,只有两种题型:案例分析题、方案设计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于所学知识的分析和应用,对此,也会有一些答题模板和技巧。无论是时何种模板和技巧,都不能离开案例和材料的本身。
三、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变动】
第一章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
1、第一节地方性法规中“《立法法》”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第二节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主要内容新增:(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社会建设的论述。
第三章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1、第一节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的一般规定新增“2020 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2、第二节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救助法规与政策新增“202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特困人员对象的范围: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改为18周岁”。
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1、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
(1)总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统一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结婚的禁止条件:删除“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
(3)无效婚姻的情形:删除“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
(4)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和程序:增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法律”;
(5)可撤销婚姻:修改“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期间”、增加“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6)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删除旧教材“《婚姻法》对子女称姓的规定同样体现了夫妻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少数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7)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以及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登记离婚的程序的变化较大。
(8)诉讼离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2、收养法规与政策
(1)被收养人的条件中,收养人的年龄扩大到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收养关系成立程序等:根据《民法典》规定有相应的改动;
3、财产继承法规与政策
(1)继承法律关系、继承权的丧失以及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根据《民法典》规定有相应的改动;
(2)代为继承的两类情形有改动,描述更加精确;
(3)遗嘱的形式:新增“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4)遗嘱的无效:删除“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嘱份额,对应但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5)遗产的处理:新增“遗产管理人”;
(6)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新增“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总结】
可以看出,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变动较大,特别是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2021年《民法典》的颁布,对婚姻法、收养法规及继承法的内容有较大的影响,增改的知识较多,考生在复习的时候需要好好注意。
【复习建议】
1、关于新教材变动
(1)注意专业名词的变化,例如《婚姻法》、《民法总则》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注意年龄的变化,例如收养人的年龄由14周岁以下,改为“收养人的年龄扩大到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注意新增内容,例如遗嘱的形式中新增“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2、总结数字型考点
每年中级法规与政策的考试都会有涉及大量的数字、年份、年限、日期、金额等内容,很多考生因此而丢分。确实法规与政策要记忆的知识点太多了,又杂又乱,也少有规律可循,只能靠基础记忆,并通过做题及时巩固。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lizhihao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