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浙人社函[2018]118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2018年社会工作者、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1号)、《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5号),现将2018年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21862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17977人,社会工作师3885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
二、2018年上半年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各级别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517人,其中一级翻译6人,二级翻译111人,三级翻译400人。上述人员中,一级翻译可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核发的相应语种、相应类别考试成绩通知书该证书在参加一级翻译评审时长期有效,其余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根据我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查询。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