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的通知已发布,从清远市社会组织信息网获知,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对象、奖励标准、申请程序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8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按照市民政部门社工登记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在清远市工作满一年且现仍在清远工作,且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获得社会工作师(中级)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元。
三、初审办理时间
2019年10月14日-11月25日。未在办理时间内提交资料的不再受理初审申请。
四、申请程序
(一)清远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负责对全市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偏远县(市、区)的申请人可到当地民政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各初审机构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此表由申请人按照2019年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时间自行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填写打印)
5、《清远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6.申请人本人的建设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仅限建设银行),申请人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具体备注开户行的名称并签名确认。
(三)各资料初审单位需对申请人所持证件进行认真审核验证,初审通过后将证件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材料整理汇总后在12月6日前报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审批(逾期不再受理)。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林业大厦8楼。
五、相关事宜
(一)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只能申请一次。
(二)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证书补助,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请符合条件申请奖励的社会工作者按时办理奖励申请,请各初审单位按时将申请人的资料报送到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附件:1.2018年度清远市社会工作者奖励申请初审机构通讯录
2.清远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3.2018年度清远市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考试通过名单
4.2018年度清远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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