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对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发放一次性奖励的通知》文件,决定对2019年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发放标准、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一次性给予600元奖励。
(二)通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成绩截图。
(四)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1)。
注:所有材料一式二份。
三、申请程序
(一)户籍在德阳市范围内的
1.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在申请期限内报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初审。(对属于旌阳区户籍范围内的报旌阳区民政局初审、属于经开区户籍范围内的报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初审)
2.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将所有材料报德阳市民政局。
3.德阳市民政局审核合格后拨付资金。
(二)户籍不在德阳市范围内的
1.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在申请期限内报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民政部门初审。
2.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民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将所有材料报德阳市民政局。
3.德阳市民政局审核合格后拨付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一次性奖励的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奖励,过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金。
(二)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金的,除追回有关款项外,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地民政部门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确保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及时申报。同时做好社工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0日前报德阳市民政局。
详细内容及申请材料请进入德阳市民政局查看。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6184/html/1313/2019-10-17/content-3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