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为加强对社会工作者的管理,根据民政部相关规定,宁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将于6月1日开始,至2020年7月30日结束。具体详情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0年6月1日-7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一) 2019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首次进行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二)首次登记有效期满进行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三、提交材料
(一)首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提交3张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照片要冲洗不可打印,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
4.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可登陆宁夏民政网下载中心下载)。
5.社会工作者电子版照片和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须备注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二)再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提交3张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照片要冲洗不可打印,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 .
4.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可登陆宁夏民政网下载中心下载)。
5.社会工作者电子版照片和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须备注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6.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需提供上一登记有效期内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平台学习记录或者参加继续教育项目授予的学分证明也可以,需以纸质版形式提供)。
四、相关要求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市、县(区)民政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有关单位统一收集当地需登记人员材料到自治区政务大厅民政窗口集中办理。本系统、本单位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较少的申请人可以以个人申请方式申请办理。
(二)请各单位将收集的社会工作者电子版照片、社会工作者登记表、社会工作者再登记表及社会工作者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文件名采用市、县(区)名称+单位名称,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自治区政务大厅民政窗口。
附件:社会工作者登记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4月29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