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持证社会工作者: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江门市民政局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我市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工作,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工协会”)将于2020年10月开展江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网上登记注册工作,对全市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进行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0月26日-12月25日
二、登记范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
(一)首次登记范围
具有江门市户籍或在江门市有工作单位,并通过2019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包括2019年以前未登记过的)。
(二)再次登记范围
具有江门市户籍或在江门市有工作单位,2017年及以前已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三、登记流程
(一)网上登记申请
社会工作者按照个人所属类别,请自行于10月26日-12月25日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社工管理系统”,网址https://link.233.com/16197)注册账号及完善个人信息,同时打印《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最后提交所需纸质资料到市社工协会进行审核。
(二)资料初审
社会工作者请于10月26日-12月25日携带登记所需资料,到市社工协会办理资料审核手续。市社工协会在登记系统上输入初审结果,不符合条件者更正错误信息、资料,或待条件符合时重新提交申请资料。
(三)资料复审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对申请登记的社会工作者信息进行复审,向符合条件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届时由市社工协会通知申请登记人领取登记证书。
(四)继续教育
社会工作者完成登记后,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社工管理系统中的继续教育子系统,接受在线继续教育,同时也可参加市社工协会的线上或线下的继续教育,并在三年登记有效期内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习。助理社会工作师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四、提交材料
(一)社会工作者申请首次登记需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4. 2寸彩色证件照三张(《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各黏贴一张,另交一张制证用)。
(二)社会工作者申请再登记需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以外省份考取社会工作者资格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申请首次登记,须发送身份证及社工证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邮箱gdshegongdengji@163.com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按首次登记流程进行注册登记。
(二)属于江门市常住人口,但工作所在地不在江门的,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江门登记,一般情况下建议在工作所在地登记。
(三)登记人数较多的单位,可由单位统一收集资料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登记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市社工协会咨询。
联系人:钟楚琪
联系电话:0750-3512378、3860560
邮箱:2938400508@qq.com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1号楼四楼1415室。
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
2020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jmsgxh.com/jmssgxh/news/4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