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关于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
2.依法成立的巴中市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二、登记时间
即日起到2021年4月30日。
三、登记方式
在线登录中国社会工作网(网址:http://link.233.com/16141/)进行注册并完成登记,注册系统问题可联系市民政局慈善和社会工作科(0827-5260993)咨询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宜
1.按照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要求,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应接受继续教育。请注册登记成功的持证社会工作者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中国社会工作网的在线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补充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2.社会工作者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巴中市民政局
2021年3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cnbz.gov.cn/xxgk/gsgg/13027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