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下半年)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拍卖师、税务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下半年)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将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
自2021年12月17日起,包括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等24项由部委批准颁发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或证书颁发单位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