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注: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提交本人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除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之外的所有材料原件,其中《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审后退回。(须本人领取,禁止他人代领)
证书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00-16:00
证书邮寄通知
一、办理证书邮寄操作流程
第一步:考生使用微信识别二维码
第二步:阅读相关邮寄注意事项及条款
第三步:填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证书
第四步:核对证书信息,确认无误点击输入收件信息
第五步:准确输入提示信息,点击保存
第六步:勾选办理条件须知,提交订单,等待收证
二、收费方式:
采用收件人付费方式,考生收到证书核实证书无误付费并进行签收。
注:邮寄采取自愿原则,考生根据个人意愿自行确定
费用标准:
长春市区:12元/件,省内:16元/件,省外:18元/件。
邮寄时限:
考生将个人邮寄名址信息发到指定邮箱后2-5个工作日即可送达,请考生耐心等待。
邮件标准:
参照法院传票投递标准执行
1)所有“证件”邮件全部在独立的政务邮件网络中运输、流转、投递;
2)按照合格考生提供的名址,投递至收件人本人;
3)面见合格考生,投递人员验视身份证,确认本人后,签字妥投(邮件内装有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
注:“所有证件”为国考重要证件,不执行“他人代收”标准,一律本人签收!
4、 特殊情况处理:
1)因考生收件人名址信息填报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证件无法邮寄或投递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及处理。
2)如与收件人取得联系,但办证人不在收件地址,则留局保管直至妥投;
3)如办证人所提供名址不正确、联系电话不准确,投递人员至收件地址查找,连续查找5个工作日后依然无法投出,则退回“考试中心”保管待查(双方纸面交接)。
4)如与收件人取得联系,但办证人不在收件地址,则留局保管直至妥投;
5)如办证人所提供名址不正确、联系电话不准确,投递人员至收件地址查找,连续查找5个工作日后依然无法投出,则退回“考试中心”保管待查(双方纸面交接)。
6)证书邮寄过程中的其他问题,请拨打邮局经办人张老师电话:0431—86250882,邮寄查询电话:18704450673。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个人信息安全保障
每一个参与业务环节员工均签署保密协议,所有名址档案均采取独立密封保管,确保每一件“证件”的个人信息安全无泄漏。
注:多年与政府、公、检、法、司、银行、保险等部门的合作,从未发生过一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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