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直邮试点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便利化改革,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同意,自2023年12月起,我省在全国首批试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直邮工作,在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中首次试行。
一、基本情况
证书直邮即证书由印制单位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给持证人,减少物流环节,使持证人更早领到证书。对人社部或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17项职业资格(见附表)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申请办理。邮寄费用到付,由持证人全额支付。
二、申请时间
自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公示时间一致。
三、申请途径及受理范围
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请证书直邮。
公示结束时,“系统”中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
四、证书签收
证书直邮采取“验证码投递”方式。在证书送达前,持证人将收到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内容含验证码。持证人需使用验证码签收证书并支付相关邮寄费用。
其他事项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
附表:
试点证书直邮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1 | 监理工程师 |
2 | 注册建筑师 |
3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4 | 注册计量师 |
5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6 | 建造师(不含二级建造师) |
7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8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9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10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11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12 | 执业药师 |
13 | 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造价师) |
14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15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16 | 翻译专业资格 |
17 | 注册测绘师 |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直邮试点工作的通告
原文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证书直邮服务须知
证书直邮即证书由印制单位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给持证人,减少物流环节,使持证人更早领到证书。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申请办理。邮寄费用到付,由持证人全额支付。
一、申请时间
与公示时间一致,自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业务流程
(一)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首页选择证书邮寄模块,点击“证书直邮”栏目填写邮寄信息提交证书直邮申请。(提交申请前请核对邮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需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用以接收投递验证码签收证书。如填写手机号码有误,将无法签收证书。)
(二)“系统”中,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合格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三)证书寄出后,持证人将收到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可登录“系统”查询“EMS特快专递”单号,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查询证书实时物流信息。证书直邮将采取“验证码投递”。证书送达前,持证人将收到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内容含验证码。持证人需使用验证码签收证书。
三、邮寄费用
邮寄费用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规定为准。邮寄地址为新疆、西藏,单价17元/件;国内其他省市,单价15元/件;邮寄地址为港、澳、台及国外地区,费用按照中国邮政相关规定结算。
四、其它事项
(一)因邮寄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没有及时签收的证书,中国邮政按规定进行退件处理(退回印厂)。印厂将证书寄至持证人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
(二)若遇到未收到短信提醒、查询不到快递单号或未收到证书等异常情况,可拨打中国邮政客服电话,18558892138或0591-83611183。
(三)除证书物流相关问题外,其他证书问题可向报名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