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直邮服务的公告
各位考生:
为使广大考生更加方便快捷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我省试点推行“证书直邮”服务。“证书直邮”是指证书印制完成后,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精简证书在省、市部门间的流转过程,考生可更早领到证书。现将详细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直邮的时间。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后,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合格人员,同时发布“证书直邮”通知。公示期间,考生可提交“证书直邮”信息,直邮系统开放时间一般10个工作日左右,过期后无法提交。
二、获取证书直邮信息的途径。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栏、“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发布证书直邮通知,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获取“证书直邮”相关信息。
三、直邮系统登录方式。证书直邮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栏目,点击“证书邮寄入口”进入系统;也可通过“爱山东”手机APP,搜索“山东人事考试证书邮寄”,进入系统。
四、邮寄方式及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邮寄工作由邮政EMS具体承担,邮件标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递”字样。证书直邮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全额支付,费用由邮政公司收取。收费标准为:邮寄地址为新疆、西藏的,17元/件,其他地区的,15元/件。
五、未签收证书的领取。“直邮证书”发出后,考生未成功签收的,证书将先返回证书印制机构,再发往考生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再由该机构组织发放。此情况会导致证书发放周期较长,考生需耐心等待。
六、其他注意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公布后我省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于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发放证书。
未申请“证书直邮”的考生,可关注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按照各市发布的《领取证书通知》领取证书。
附件:实施证书直邮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
附件:
实施证书直邮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 | ||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备注 |
1 | 监理工程师 | |
2 | 注册建筑师 | |
3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4 | 注册计量师 | |
5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
6 | 一级建造师 | |
7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
8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
9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
10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
11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
12 | 执业药师 | |
13 | 造价工程师 | |
14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
15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
16 | 翻译专业资格 | |
17 | 注册测绘师 |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直邮服务的公告
原文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