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2008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一种针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能力甄别的级别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由国家认定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该考试由国家人事部、民政部共同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设初级、中级两个级别,初级分为社会工作实务和综合能力两个科目,中级分社会工作实务、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个科目。参加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