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学历与学位之间的区别?
学历:即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
国家承认学历在初等方面有小学、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职、高职、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还有第二学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几年已停招)。经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报名指导】
学位:学位不等于学历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授予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起源于欧洲中世纪。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学位,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历不等于学位
学历不完全等同于学位,两者有很大区别: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比如有的人获得了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也不能报考学位要求为学士的职位;而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硕士学位,这种情况下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了"硕士学历",也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