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其中更新了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及设定依据。详情如下:【报考问题咨询 | 报名照片一键处理 | 报考时间查询】
考试项目 | 证明材料设定依据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 |
6.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 | 1.《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 1.学历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