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是从事社会工作的人群。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
什么是从事“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岗位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开展管理、研究、教学等都属于从事“社会工作”。
比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都是社会工作相关岗位。其他不属于社会工作部门,但对外办事窗口、拆迁政策和执行、内部的人事、工会等岗位是社会工作相关岗位;医院中提供患者支持、康复适应、志愿者管理和处理医患关系的岗位,学校从事教育辅导、就业指导、社会工作教学研究的岗位是社会工作岗位。
哪些岗位属于从事社会工作的?
1.农业农村部门、对口支援部门中扶贫济困等相关岗位;
2.信访部门中信访接待、处置等相关岗位;
3.教育部门中学生辅导、就业指导、社会工作研究与教学等相关岗位;
4.公安部门中犯罪预防、治安管理、禁毒戒毒等相关岗位;
5.民政部门中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社会组织等相关岗位;
6.司法部门中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未检等相关岗位;
7.人社部门中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相关岗位;
8.文广旅游部门中从事群众文化等相关岗位;
9.卫生健康部门中涉及精神卫生、老龄等相关岗位,医院中从事患者支持、心理辅导、康复适应、健康教育、志愿者管理和处理医患关系的岗位;
10.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中优抚安置、转业安置等相关岗位;
11.总工会中职工帮扶、就业援助等相关岗位;
12.共青团中青少年服务、志愿服务等相关岗位;
13.妇联中妇女、儿童、家庭服务等相关岗位;
14.残联中残疾人服务等相关岗位;
15.村两委班子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16.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中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对外办事窗口岗位、从事(辅助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岗位以及各单位中从事工会、妇女、人事工作的岗位;
17.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人员;
18.其他可以认定的相关岗位。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2008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一种针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能力甄别的级别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由国家认定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考试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居住地为该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该地区内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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