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是一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
●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
三个级别的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阅报考政策、报名、查询成绩。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各级别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四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