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社会福利行政体系的构成
在我国,社会福利可以视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社会福利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群体提供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我国逐渐形成了政府统管、政府行政部门和群众团体分块负责的社会福利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行政机构体系,其基本构成包括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组织。
二、中国社会福利行政体系运作的基本方式
我国社会福利行政体系在结构上采取不同层级政府根据上层分工“对口”设置相应机构的原则,主管各类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事务,即在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地区)、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普遍设立社会福利行政机构。这种普遍设置社会福利行政机构的方式能够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行政机构网络。在具体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在同一层级上形成了一家为主、多家协同的合作模式。
社会工作行政含义:是社会工作间接的实务方法,将社会政策转化为社会服务的过程。
(1)价值导向性。
(2)目标、策略的不确定性。
(3)介入过程的持续报考性。
(4)资源运用的协调性、合作性和依赖性。
(5)领导与管理者素质的综合性。
社会工作行政的一般程序
(1)组织分析(组织外部环境分析、内部机制分析)。
(2)方案策划(效率与成效应成为社会服务方案策划中的重要评估指标)。
(3)人力组织。
(4)效能发挥与资金运作。
(5)评估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