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的来源通常有3种情况:
①主动求助者。通常是一个人、一个家庭或团体带着超出他们能力之外而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前来寻求帮助。这种服务对象是比较了解社会工作机构相关服务信息的人,他们知道机构能够为他们提供什么服务,因而机构提供的服务与他们的期望之间具有较大的一致性。 但是,主动求助并不就等于机构服务一定适合服务对象的需要,要通过接下来进行的"接案会谈"来筛选机构的服务对象。"筛选服务对象"是接案工作的目的之一。
②由他人介绍或机构转介来的。这种情况可能是由社区内的相关部门或邻居发现某人、家庭或团体因存在严重的个人、家庭或群体问题而影响了正常的社会功能发挥,从而要求社会工作者介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社会工作者要注意,一般来说,这类服务对象的需求具有多样性,但机构服务都有其自身的限制,并不能提供服务对象所需的全部服务,因此也存在"筛选服务对象"的问题。当在接下来的面谈中发现机构不能提供满足需求的服务时,进行再"转介"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此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他人转介来的服务对象由于不了解新机构的服务,有可能对社会工作者怀有敌意和抵触情绪,甚至拒绝接受新的服务。
③由社会工作者通过外展工作而成为服务对象的。这是指那些既不是自己主动求助,也不是由他人或机构转介而来的服务对象,而是由社会工作者主动接触并使他们接受服务的人。对于由社会工作者认定为服务对象的人来说,没有主动求助或者说没有求助动机并不等于他们就不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协助,或者不想得到服务。实际上,外展是向潜在服务对象推销机构服务的一种有效方法,体现了社会工作对社会的承诺。面对外展服务对象时,社会工作者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是消除他们对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不信任甚至是怀疑,引导他们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