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动是实现目标的手段。根据问题的性质,介入行动可以分为4个方面。
(1)危机干预。当服务对象遇到突发性事件时,如失业、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问题发生时需要社会工作者立即进行干预,包括通报相关机构、安置和安抚服务对象、进行物资救援等。
(2) 资源整合。制订计划时,社会工作者要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说明建立和串联资源网络,包括服务对象需要哪些资源、谁能提供这些资源、如何动员资源以及什么时候和怎样使用资源等。
(3) 经济援助。常规性的经济援助包括对低收入的服务对象给予正式制度性帮助。临时性经济援助是当服务对象出现特别需要时提供的帮助,如紧急医疗救助、特别教育补助以及临时性的物质帮助,以及从非正式社会网络和资源系统获取的资源等。
(4) 安置服务。这类服务是指将服务对象带离原有生活场所进行暂时或替代性安置的服务,根据时间的长短分为暂时性安置、短期安置、长期安置和永久性安置。从安置场所来看,有为儿童提供服务的儿童福利院、寄养家庭、领养家庭和少年管教所,有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有为吸毒人员服务的戒毒所,有为精神病患者服务的精神病院、疗养院,以及为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的社会救助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