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男性满50,女性满40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帐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待遇领取地点,分四种:
(1)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2)不在户籍地,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3)不在户籍,缴费未满10年,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地办理;
(4)不在户籍,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的,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法规与政策
1、参保范围
(1)义务参保人:所有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及其用人;
(2)自愿参保人: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制度模式与缴费比例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3)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4)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选择。
3、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参加保险制度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
(2)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贴和抚恤金
(3)在未达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4)领取的基本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满15年,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x1%。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男性满50,女性满40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帐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待遇领取地点,分四种:
(1)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2)不在户籍地,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3)不在户籍,缴费未满10年,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地办理;
(4)不在户籍,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的,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
对于参保范围,有三点特别说明:
(1)灵活就业、个体等既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
(3)职工医保有义务参保人和自愿参保人,但是城乡养老保险全是自愿参保人。
2、制度模式和基金筹集
(1)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全部来自财政支付,中央对东部给予50%补助,对西部给予100%补助。
(2)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元12个档次。
(3)地方补贴不低于30元,对于500元以上的不低于60元。由村民会议民主决定。
3、养老保险待遇
(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岁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可以不超过15年,待60岁时可领取待遇;
(3)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4、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解决劳动者跨行业流动,尤其是进城务工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问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1)义务参保人:所有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及其用人;
(2)自愿参保人: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与缴费比例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3)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4)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选择。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参加保险制度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
(2)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贴和抚恤金
(3)在未达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4)领取的基本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满15年,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x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
对于参保范围,有三点特别说明:
(1)灵活就业、个体等既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
(3)职工医保有义务参保人和自愿参保人,但是城乡养老保险全是自愿参保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和基金筹集
(1)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全部来自财政支付,中央对东部给予50%补助,对西部给予100%补助。
(2)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元12个档次。
(3)地方补贴不低于30元,对于500元以上的不低于60元。由村民会议民主决定。
养老保险待遇
(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岁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可以不超过15年,待60岁时可领取待遇;
(3)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解决劳动者跨行业流动,尤其是进城务工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