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8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事宜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及等级要求
(一)测试对象
1.需要申请接受测试的在职教师。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
5.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人员。
6.不接受外省户籍人员报名测试。
(二)等级要求
1.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87分),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92分),学校管理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不低于一级乙等(92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27日
(二)报名地点: 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新乡市市民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联系电话:0373-3695558
(三)报名要求:教师持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原件现场登记信息报名。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豫财豫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要求收费:教师:30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四、测试时间安排
报名的本人持身份证于10月8-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参加测试人员要求
1.受测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受测人员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场。
3.由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因此未受培训人员必须提前上网学习“国家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4.受测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测试成绩。
(1)在考区内大声喧哗影响测试的;
(2)替他人测试和被替者。
6.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新乡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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