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05]137号)和《关于对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十语字[2005]2号)的精神,现将2019年上半年我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 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十堰市1960年1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相关社会人员(汉江师范学院的学生请到汉江师范学院测试站报名考试)。
今年上半年测试计划为4000人,其中:学生2700人,社会考生1300人(其中:竹溪教育局报名点150人,丹江口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点150人)。本测试站不接受跨地区考生报名。
二、时间安排、确认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开始,报完即止。(注:由于考试机位有限,报名名额一旦满员,报名系统会自动关闭)
2.社会考生现场确认时间: 4月9日-4月12日(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4:30)逾期视为放弃。
3.社会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教育局附一楼大厅
4.各县市、郧阳区中职学校、城区大中专院校及相关单位集中现场确认时间:3月18日—26日
5.考试时间:4月下旬-6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十堰市北京中路56号十堰高级职业学校院内)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
各县市、郧阳区由当地语委办集中组织到市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城区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以校为单位集中报名(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报名),其他社会人员自行网上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⑴考生进入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管理系统【在线报名】页面http://link.233.com/27282/baoming(注:此网站是国家语委唯一指定授权报名、打印准考证网站);
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城市选择】页面;请仔细阅读和确认报名须知;选择考生所在城市(十堰市),点“下一步”进入【测试站点选择】页面;单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须填写(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考生照片须为标准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相片比例为小二寸390*567像素(宽*高),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证件编号”。如:考生的证件编号是123456,则该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3456”,考生照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注:考生职业请按现在所从事职业填报,非考生将要从事职业。例如待业人员请填报‘其他’。
⑶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单击“确认”按钮,进入【报名成功】页面。
⑷考生如需要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点击“报名查询”按钮,填写姓名和证件编号后,进入【报名信息修改】页面查看修改,检查确认后单击“确认”按钮。
2.集中报名
各县市(郧阳区)语委办、城区大中专院校集中组织报名,各有关单位需派专人负责与市普通话测试站联系报名工作,组织考生认真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表内信息填写),并提交考生电子报名信息。注:学生考生在“职业”选项中只允许选择“师范生”或“非师范生”。
(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之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点缴费,个人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未带身份证者、网上信息填报有问题的均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教育局附一楼大厅。
大中专院校学生以校为单位集中现场确认并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电子报名信息及考试费用。
社考考生准考证请于4月20日后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站自行查看并下载打印,测试日期有可能因为现场确认情况而更改,具体测试日期以规定时间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及教材:
十堰普通话测试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省语委办要求 “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所有参测对象均应参加测前培训。各县市、郧阳区及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工作由当地语委办或学校组织,考虑到十堰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我市的测前培训工作采用“自愿报名,自愿参加”的方式进行。按省测试中心要求,培训指定教材为《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编,定价28元),考生可自愿购买。
(二)收费:
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即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学生每人每次测试费25元(测试费用在现场确认时收取,学生由学校统一收取)。
(三)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可自行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及等级,官方唯一指定查询网址:(www.isay365.com 畅言网)。
(四)本批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为2019年10月的工作日;逾期未领者于下一批次证书发放时间领取(次年3月的工作日)。
(五)证书领取方式:
1、邮寄送证上门(现场确认时由邮政公司集中办理)。
2、本人领取: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亦可);
3、他人代领:提供代领人、持证人两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亦可);
4、单位统一领取:提供单位领证公函/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城区报名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719—8473566;竹溪教育局报名点联系人:翁老师。联系电话:0719-2731164;丹江口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点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yjjzx@qq.com。
(七)测试工作由市语委办统一安排,下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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