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普通话测试对象及范围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接受以下5类应试者通过网上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合格的应试者参加测试,不符合条件的应试者取消报名;管理系统不接受3个月内在辽宁省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重复报名。
1.省(部)属院校在籍学生(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
2.省(部)属院校在职教师(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一科合格即可);
4.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
5.省(部委)属单位公务人员、现役军人。
二、辽宁普通话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测试→取证
(一)网上报名
网络免费报名,限额1500人,额满为止。
1.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9051/baoming。
2.报名步骤:
(1)登陆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的方法和要求;
(2)然后点击最下方的“我要报名”按钮,根据提示选择对应的考试日期,点击“网上报名”按钮;
(3)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报名结束。
如要查看个人报名是否成功,有无错误,请点击上侧的功能菜单“报名查询”;如要修改个人信息,请点击右侧的功能菜单“修改”按钮。
电子版照片尺寸: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M;电子版照片应为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的应试者按照通知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经现场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应试者无权参加测试。
1.省(部)属院校在籍学生(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省(部)属院校在职教师(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携带工作证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一科合格即可)携带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应试者携带工作证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省(部委)属单位公务人员、现役军人应试者携带工作证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军官证及复印件。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陆在线报名系统(http://link.233.com/19051/baoming)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准时参加测试。
(四)测试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间报到的应试者按弃考处理。
(五)取证
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处领取,代领的需提供应试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我站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咨询电话、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9月份测试时间安排具体按下表时间实行,10-12月时间请及时关注“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网站通知,网址:link.233.com/23144。
(二)现场资格审查、测试、领取证书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测试、领取证书地点均(具体地址详见指示牌、准考证)在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地铁:2号线师范大学站D口, 公交车:236、255、178、157、141沈师正门站; 驾车:进校需收取停车费,2元/小时)。
详细公告内容进入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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