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对象及等级要求
(一)测试对象
1.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
4.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社会人员。
(二)等级要求
1.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87分),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92分),学校管理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不低于一级乙等(92分)。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9月23日至25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为了方便考生,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市民中心共设10个报名点。需要参加测试报名的人员就近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点(附件1)报名,其他参加测试报名的人员到市市民中心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15、16号窗口报名。各报名点不受理外省户籍人员和社会机构团体报名。新乡市市民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
2.报名所需材料。教师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报名处)。
3.请各报名点务必于9月27日前将报名收缴的材料复印件和2019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盖章)1份、电子版报送至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邮箱地址ywb418@163.com;测试费缴至市教育局会计室。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豫财豫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收费标准,教师测试费30元/人/次,其他人员测试费50元/人/次。
四、准考证领取和测试时间、地点
(一)准考证领取
10月10日至11日报名应试人员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地点: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测试时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参加测试人员测试30个工作日后,在“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站”自行查询测试成绩,成绩合格者于10日内到原报名点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六、参加测试人员要求
1.应试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应试人员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场参加测试。
3.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请应试人员提前上网学习“国家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4.应试人员进入考场须保持肃静,不得携带电子设备和与测试相关的资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测试成绩。
(1)在考区内大声喧哗影响测试的;
(2)替他人测试和被替者;
(3)凡携带电子设备和与测试相关资料入场的。
6.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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