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市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时间:
2009年4 月6日——4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另本科在学期间没有系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都要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 受理地点:
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联系电话:2825991;
各县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铜 陵 县教体局—联系电话:8810008
铜官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2856031 2819920
狮子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6862910
郊 区教育局—联系电话:581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