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0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凭已持有的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在领取“教师资格课程考试准考证”换取定额的“上海市教师资格考试费专用收据”。
换领时间:12月10日~12月15日(9:00—11:30 ;12:30—16:00)
换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三楼(江苏路口)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点凭原报名收据统一办理
免费02月21日 18:00-21:30
2025年社会工作者《黄金考点》新书发布会(刘晓晨、刘战旗、徐龙超)
主讲:刘晓晨 立即预约
付费02月23日 19:30-21:30
主讲:徐龙超 立即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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