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9月10日至20日。审核材料工作时间:9月21至25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受理报名人员学科专业情况,未授权组建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高校要将申请人员学科专业情况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委托4所院校的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议。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要在10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软件
具体安排如下:
海南大学 11月2日
海南师范大学 11月3日
海南医学院 11月4日
琼州学院 11月5日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11月6日
海口经济学院 11月9日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月10日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1月11日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11月12日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1月13日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11月16日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11月17日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11月18日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11月19日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11月20日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11月23日
万和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1月24日
各高校要将通过初审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学校负责。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相片3张、电子照片;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七)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还需提交有效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审查核对后,退还原件,留下复印件。以上(二)(三)(四)(五)(六)(七)材料装订成册。
联系电话:65203038
地点: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二楼
详细通知:海南省2009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