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洛阳市即将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7月15日至17日为报名时间。
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洛阳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洛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五年制大专班只能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师(仅限幼儿师范专业)及以上学历。
你若申请教师资格需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要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也可直接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
据了解,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考),时间为2009年10月17日。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11月底前完成,各认定机构会将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教师资格证发放时间:12月1日至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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