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部署,现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社会公民),都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上述人员既可参加培训,也可自修学习。
二、培训机构
武汉市幼儿师范学校:负责培训武汉地区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火炬路32号,联系电话:88877929,联系人:葛老师。
武汉市第二师范学校:负责培训武汉地区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89号,联系电话:87271094,联系人:叶老师。
江汉大学:负责培训武汉地区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报名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145号(原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联系电话:82437513,联系人:王老师。
三、培训、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不参加培训直接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到相应机构报名登记。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