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昨日透露,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时间分别为4月15日-30日(节假日除外)、10月15日-31日(节假日除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必须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同时要通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月18日至22日到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考手续。具体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为:3月22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闭卷),3月22日下午200-400教育心理学(闭卷)。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仍须参加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
此外,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都要到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其中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拟聘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