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对象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5日。凡到今年底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东台的公民均可报名。户籍不在东台市的申请者须提供与东台所在单位签约并经鉴证的劳动合同。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普通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专及以上学历;
⑵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专及以上学历;
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⑹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任教学科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学科设置执行。
三、教育学、心理学报名与考试
1、考试时间:2009年2月28日。申请者携本人毕业证书(或证明)、身份证、普通话证书、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于2008年12月1日—5日到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后,到东台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2、考试对象:凡非师范类毕业和未有与申请资格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学习经历者均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通过江苏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参加小学类的考试;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中学类的考试。考试大编辑
四、普通话要求
所有申请人员均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
所有申请人员均应提供其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在职申请人,鉴定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六、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填写
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说明填写清楚。
七、体检:所有申请人员均须参加集中体检,个人自行体检,其结果不予认可。
东台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时间定于2009年3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请申请者关注东台教育网公告。
八、受理申请材料时间地点:2009年4月8日—12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到原报名地点递交申请材料。
九、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在学习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者、脱离教学工作岗位五年及以上者、专业不对口的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等申请者均须参加测试。
2、测试形式:说课,面试答辩(含技能)。考试大编辑
3、测试时间:2009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85212748
附:
东台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08年12月1—5日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与咨询,领取有关材料。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申请者到东台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2008年12月1日—10日 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地点在东台电大
2009年2月21—22日 到东台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领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准考证
2009年2月28日 参加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统考
2009年3月24日前 公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
2009年3月底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东台教育网公告)
2009年4月8—12日 所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到东台市教育局递交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起始学历为中专的,须递交各层次学历证书)
2009年4月下旬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009年5月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证书考试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