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1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名通知
为保证2011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辽教师[2010] 11号文件精神,现将鞍山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凡鞍山地区的应、往届非师范毕业生,具备国民教育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社会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教育理论考试。
二、申请教师资格学历要求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专业学校及其以上
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师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师(仅限幼儿师范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考试科目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五、考试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月4日至7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1月13日。
六、报名方式
申请人员请登陆鞍山教育网( http://www.asedu. com.cn),下载本通知后的附件一《2011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用A4纸打印出来,粘贴三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附件二为填写报名表时需要的代码。
七、现场确认时需要的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版复印件各一份,《 2011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表》一份。根据辽教师[2010] 11号文件规定,考生请携带考试相关费用:教育学38元,教育心理学38元;订购教材费用:《教育学》45元,《教育心理学》45元。
“现场确认”时需要考生本人到现场确认,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他人代为确认时,请事先打印好《鞍山市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代报人现场确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登记。
八、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均请到鞍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16房间现场确认报名。
九、考试时间
2011年3月12日 9:00-11:00 教育学
13:00-15:00教育心理学
十、特别提示
1、为了与拟实行的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全国统考制度相衔接,从2011年开始我省的考试时间调整为每年的3月份。
2、4月1日网上公布成绩,4月25日——30日领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具体工作将通过鞍山教育网( http://www.asedu. com.cn)发布,请各位随时关注网站,以便按时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鞍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6-5号,教审大楼三楼(即市物价局、审计局大楼)
附件二:代码表.xls
咨询电话:2217559
鞍山市教育人才中心
2011年1月4日
2011年辽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指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