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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

来源:233网校 2008年9月3日
    为了规范教育收费,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出台2008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在学校或校外其他场所进行集体补课,严禁教师在自家、学生家或其他场所进行有偿家教。 
    根据《西安市2008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正常收费应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年度收取。应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入学问题,免除学杂费,不得收取借读费。同时,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强制统一向学生订购、搭售、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学习用品,不准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改制学校,应确保2008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加强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监督检查,不得以学校改制为名乱收费,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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