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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复习资料:9.4说课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2月10日
  四、说课的评价
  说课评价是整个说课活动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缺乏评价的说课,是不现实的,因为说课者一旦在一个场所说课,必然有听者与评者,说课之后的评析、评议随即发生。只有把说课和评价说课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参与说课活动的教师更加理性地对待备课,用相关的教育理论指导备课、研究说课,更有效地促使教师加强教学反思,不断提高教学研究的实效性。
  说课评价是对说课者的发言、说稿以及说课活动状态、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对说课预期目标、任务、效果作出科学判定,以期进一步调控说课活动,帮助说课者和参与者共同提高教学研究活动质量的过程。不同类型的说课,虽然有其不同的目标要求,但从说课的基本特点与功能的发挥来看,说课课例评价的内容大体上有如下几方面:
  (一)说课者理解和把握教材情况的评价
  在说课内容构成中,这部分主要是“说教材”板块,它包括对本学科课程标准的理解与把握、所教教材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与判断、重点与难点的确认以及其对应的解决办法三大部分内容的评价。
  1.是否全面理解、把握了课程目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可见,课程标准尤其学科课程标准是教师组织实施课堂教学的根本与依据。
  说课是教师教学活动的构思,评价说课首先要看教师是否全面正确地理解、把握了课程标准,是否真正把握了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
  怎样评价教师在说课中的“理解”和“把握”呢?可以围绕如下几方面作判定:一是否熟悉本学科课程总目标,并把总目标与所教章节分目标联系起来,形成自己的教学思路;二是否理解并在教学实践中开始应用新课标所倡导的相应的教法与学法指导;三是否准确判定本章节教材的教学目标。
  2.是否全面正确理解、把握教材的地位与作用
  教材是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师对教材的地位与作用的理解与把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是否解读了所教章节的“本体”地位与作用——其知识构成、技能要求与情感目标在全教材中的位置;二是是否了解了所教内容与前后教材内容的联系,知道如何“承上”,也知道如何“启下”,以便构成完整的教学系统。
  3.是否准确把握教学的重点与难点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这是课堂教学实施中的基本原则。首先要了解说课教师是否准确恰当地判定重点与难点是什么,这种“判定”依据有三:一是教材自身;二是教学对象;三是教学目标与任务要求。其次,要全面了解说课教师的教学设计中是否关注到重点与难点,并贯彻于教学的各个环节。再次,要看说课教师是否专为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说出了处理的办法或所采取了教学对策。
  (二)说课者教法选择的评价
  此项评价既包括所选教法是什么及其依据,该教法与学科性质特点是否相适应、与学生的学情是否相吻合,还要拓展到说课的教学过程设计中是否体现与落实了所说的教法。也就是说不仅以“说教法”的单独板块作判定,还要与其他板块内容相联系起来作出评价。
  1.是否体现教法和手段的适切性
  一是与学科性质特点是否相一致,并提出了本学科新课改所倡导的教法;二是所说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与认知规律;三是在教学过程中是否能较好地激发兴趣、启发思维,形成和谐、民主、互动的师生关系。
  2.是否将教学方法体现于教学过程环节之中
  “说教法”的评价,不能仅听说者自述方法是什么,说课教师也许会用很理性的话语,归纳出方法,还要继续了解这种教学方法是怎样融入教学环节、怎样进入操作状态的。如有的教师在“说教法”中提出“合作探究法”,可在“教学过程”环节仅仅是提三个问题,通过提问让学生回答,并没有所谓的“师生合作”与“探究”。
  3.所选择的教学方法是否具有实际教学效果
  教法最终目的是为了努力改变学生完全接受式的学习,让学生在教师启发、指导下,自主学习、主动学习。课前说课中所说教法,尽管未进入课堂实施状态,但评价者仍然可以凭说课教师的过程设计、凭自己已有的教学经验作出预期的判断。如果是课后说课,那么就应该以该课的实际效果来评价教师自述的教学方法的成败。
  (三)说课者教学程序的评价
  评说教学过程主要是评价如何围绕教学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学,从新课引入到总结拓展是否严密、高效,各环节衔接是否自然贴切,形成师生双向性的学习共同体。评价教学过程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1.是否紧扣教学目标,遵循认知规律,符合教学特性展开教学。
  2.若干教学环节结构是否严谨,过渡是否自然,是否形成一种启动、呈示、沟通、延伸的认知结构,既让学生获得知识,又培养了相应的能力。
  3.教学过程是否既是自定的教法实施过程,又是教师把握重点、突破难点的过程。
  4.是否给学生提供了主动参与的时空,关注学生的个体化发展,有利于各类学生都获得一定的发展和提高。
  5.教学媒体手段的选择与使用是否妥当、有效,能否充分发挥辅助教学的作用与功效。
  (四)说课者教学素养的评价
  说课时,说课教师尽管没有进入教学的实施状态,但从说课的理念、构思、内容结构以及现场的分析、说理的表达仍然可以适度反映出教师的基本素养。评价时主要关注如下要点:
  1.对新教学理念和新课目标的理解、解读是否已内化为教师自身的教学思想。
  2.对教学内容的分析、讲解与师生的活动设计是否反映出教师的文化内涵和知识的扎实程度。
  3.教学的程序、结构与教法是否表现出教学上的某些特色和个人的教学风格。
  4.教学构思与设计是否有较强的现实性与可行性。
  另外,说课中教师的语言表达、体态语言的表现力、现场的演示以及板书等都可作为教师基本素养的必要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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