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教育的基本要素
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措施。
一、教育者
凡是对受教育者在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响作用的人都可称为教育者。
二、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是指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从事学习的人,既包括学校中学习的儿童、少年和青年,也包括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中的学生。受教育者是教育的对象,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缺少这一要素,就无法构成教育活动。教育活动是使受教育者将一定的外在的教育内容和活动方式内化为他自己的智慧、才能、思想、观点和品质的过程,如果没有受教育者的积极参加,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教育活动是不会获得好的效果的。
三、教育措施
教育措施是实现教育目的所采取的办法,它包括教育的内容和手段。
教育的内容是教育者用来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响物,它是根据教育目的,经过选择和加工的影响物。这种影响物主要体现在各种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和其他形式的信息载体(如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中,也体现在教育者自身所拥有的知识、经验、言谈举止、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中,还体现在经过选择和布置的具有教育作用的环境(如教室、校院、阅览室等)中。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教育的内容有所不同;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在教育内容上也有所不同。但概括起来,不外体、智、德、美、劳等几方面的教育内容。
教育手段是指教育活动中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它既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所采用的教和学的方式和方法,如讲、读、演示、练习等等,也包括进行教育活动时所运用的一切物质条件,如教具、实验器材、电化教育器材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凭借着这些手段,才能完成教与学的任务。
教育的三个基本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其中,教育者是主导性的因素,他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掌握着教育的目的,采用着适当的教育内容和手段,创设必要的教育环境,调控着受教育者和整个教育过程,从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使其达到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