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人类的其他社会活动一样,教育目的具有主观的性质,是存在于人头脑中的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教育目的作为教育者在观念上预先建立起来的关于未来新人的主观形象,往往反映的是理想的新人的形象。
教育目的是一种理想,它同政治理想、社会理想等又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从不同的哲学观点出发就有不同的教育目的,如实用主义教育目的、要素主义教育目的、永恒主义教育目的、存在主义教育目的等。
在漫长的教育实践历史进程中,人们从各自的理想出发,赋予了教育所要培养的人以不同的内涵。如柏拉图把教育的最高目的限定在培养治理国家的哲学家上,他们是“心灵的和谐达到完美的境地”的人;人文主义者拉伯雷心目中理想的人能读、能写、能唱、能弹奏乐器,会说四至五种语言,会写诗作文,勇敢,知礼,健壮,活泼,爱作什么就作什么;而启蒙运动的先锋卢梭心目中的理想人是一个自然天性获得自由发展的人,他身心协调和谐,既有农夫或运动员的身手,又有哲学家的头脑;他心地仁慈,乐于为善,感觉敏锐,理性发达,爱美,既富于情感,又富于理智,还掌握了许多有用的本领。我国近代梁启超主张培养的人应具有的特征是:公德、国家思想、进取冒险、权利思想、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生利分利、毅力、义务思想、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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