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是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在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测试。
一、测试对象
1.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2.师范院校毕业生; 3.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4.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5.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6.公务员;7.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水平等级划分
一级甲等:得分97分至100分;
一级乙等:得分92分至96.9分;
二级甲等:得分87分至91.9分;
二级乙等:得分80分至86.9分;
三级甲等:得分70分至79.9分;
三级乙等:得分60分至69.9分。60分以下为不入等级。
凡达到等级者均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三、测试方法及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口试方法进行,全程录音,由两至三位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现场打分。
测试内容分为四部分(由电脑随机抽取):
1.读100个单字,限时三分钟,满分10分;
2.读50个词语,限时三分钟,满分20分;
3.读指定朗读材料一篇,限时三分钟,满分30分;
4.根据指定话题说话,说满三分钟,满分40分。
四、各类人员达标要求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演艺人员应达到一级乙等,其中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教师及专业人员,国家级﹑省级电视台﹑电台播音员应达到一级甲等。
学校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
国家公务员及窗口行业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
五、测试收费:55元/人(含测试费、证书费、材料费)
六、测试报名地点:扬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市教育局内)。联系电话:73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