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于4月18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参照2017年上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 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 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 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 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请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四、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21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五、面试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的办法。考生在4月18日- 4月20日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报名,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考区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4月23日17: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6〕29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305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现场审核及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二)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考区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中学学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福州考区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所有科目和南平、宁德考区其他科目的报名面试及现场审核工作。
厦门、泉州考区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所有科目和莆田、三明考区其他科目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漳州考区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所有科目和龙岩考区其他科目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三)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由福建教育学院考区负责报名及现场审核。
(四)中职文化课参照高中学科面试考生到相应的考区报考。中职文化课中的心理教育学科由福建教育学院考区负责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五)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9日- 21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17:00)。现场确认点地址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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