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费
(一)收费标准。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2013〕1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人次。
(二)交费方法。
审核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支付报名费。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 25日24:00。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交费的考生,可在打印当次考试准考证后到考区主管单位领取收费收据,未领取收费收据的不影 响其考试。
五、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2017年5月15日至21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六、面试考核内容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
(三)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选择面试科目须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
(五)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有关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七、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不参与抽题,按各考区有关要求执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成绩查询及教师资格认定
(一)面试成绩公布日期为:2017年6月13日。
(二)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三)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 “柳园清风”,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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