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8年3月5日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区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二)初等层 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层 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院校在职教师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我区全 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 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2018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点击查看】
2018年3月5日-12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8年4月7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二)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所签《承诺书》由盟市考试中心留存半年,以备查询,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 4月14日 (星期六) | 上午 | 教育学 (9:00-11:30) |
下午 | 教育心理学 (14:30-17:00) |
四、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一)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高等层次”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中等层次”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初等层次”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二)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认真做好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二)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及现场确认点。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指静脉采集、照片采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照相须使用全区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为“2018年教师资格”(各地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即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自治区统一制作发放的背景);
(三)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6年、2017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8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6年以前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四)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六)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link.233.com/25922→文件通知中查询有关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2.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