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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秋季起,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加入国家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为做好政策衔接,经报请教育部同意,在组织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区考”)的基础上,2021年秋季再增加一次“区考”。2021年秋季“区考”,仅限参加2020年、2021年春季“区考”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2021年秋季,“区考”与“国考”错时举行,“区考”在“国考”之前进行。从2022年起,自治区不再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区考”,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考试仍实行“区考”。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3月29日17:00
确认信息地点
青山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大厅
报名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人员(在校生按第4、5条执行);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方可报名;
(三)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相关证件方可报名;
(四)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
(五)我区生源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和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
考生在参加考试报名时,一定要先行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https://link.233.com/25922),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各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了解掌握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避免因不了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学历、普通话、专业等)要求而造成错报或盲目报考。
报考层次
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层次: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等层次:报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已聘用的在职教师。
报名程序
2021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春季“区考”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22660),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一、网上预报名
(一)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需按新生进行信息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以及确认信息地点(即报名点)、考试地点等。
考生可以选择就近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地点原则上设置在盟(市)政府所在地,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试地点。
(二)2009年以来已经在我区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直接使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考,如系统显示考生本人照片,则可直接选课、网上交费即可。否则,考生仍需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等工作。
二、网上交费流程
考生本人核对报名选课信息无误后,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方式支持银联卡快捷支付、微信或支付宝扫码。因可能涉及重复交费、交费后未完成现场确认等退款事宜,考生务必使用自己或家人银行账号交费。
按照工作要求,报名结束后即将所有收费上交自治区财政,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如申请放弃本次考试报名,务必在报名期间到报名点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一)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持预报名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明(自治区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居住证;在校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报考高层次教心学考试考生须提供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工作证明;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相关证件)、健康码、佩戴口罩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接受报名条件审查,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
(二)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不得使用照片扫描代替本人现场照相,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并对进行照片扫描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处以取消各类教育考试组织管理权,对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出处罚。
(三)报名点打印《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核对,考生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后,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签字后的承诺书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随试(答)卷一并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四)考生在开考前14天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身体健康承诺书》。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在网上公布考试相关信息以及政策规定,以便考生查询。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
上午:教 育 学(9:00-11:00)
下午:教育心理学(14:30-16:30)
备注:
(一)凡首次报名参加2021年春季“区考”的人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笔试、面试。2019年、2020年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笔试按我区原笔试政策执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二)2021年秋季“区考”,仅限参加2020年、2021年春季“区考”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2020年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笔试按我区原笔试政策执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试;2021年春季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笔试、面试。
(三)2021年参加“区考”取得的两科成绩合格证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底,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2021年秋季,“区考”与“国考”错时举行,“区考”在“国考”之前进行,相关考试事宜将另行发文。
疫情期间报名、考试工作要求
1、报名前自测体温。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下载“蒙速办”、申领“健康码”,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2、现场体温检测。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报名大厅需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温异常的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3、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进行现场确认,人员聚集时,要有序排队,依次进行,人与人间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考生在开考前14天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身体健康承诺书》。
咨询电话:3106215 3106993 3106212
原标题:通知 | 2021年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春季考试报名青山区报名点工作安排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5976/information/qsq42/msg1079521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