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证报名截止时间1月15日17:00,考试时间3月11日。
提交报名信息后,需等待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9:00至1月16日17:00,会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笔试的,若在后续面试审核或资格认定阶段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可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并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按要求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和考区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四川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按社会考生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