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改革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主要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个科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普通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测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包括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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