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将纳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和科目与省考不一致,各级认定机构要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过渡期政策宣传、相关课程考试安排、有关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衔接、顺利过渡。
教师资格考试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从2011年开始,教育部开始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2011-2013年10个省市试点基础上,2014年再扩大到包括我省在内的10个省,2015年在全国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据了解,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此外,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定期注册一次
教师入职后也将不再捧“铁饭碗”,教师资格还得定期核查。据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据了解,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且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凡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在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除了提交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资料外,还得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