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有关文件的精神,我局定于今年7月举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学习内容及课时
申请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学习本科层次《教育学》课程32学时、《教育心理学》课程32学时。
申请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学习专科层次《教育学》课程32学时、《教育心理学》课程32学时。
三、学习时间、地点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补修班,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9日;地点:肇庆学院。
申请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补修班,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7月28日;地点:肇庆学院。
学员学习结束并考试合格后,发给由肇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盖章、肇庆市教育局验印的培训证书。
四、收费标准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及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417号)的规定收费。每位学员学费192元,证书、教材资料费78元,共270元;补修单科收学费、教材资料费共140元。
五、其他要求
1、参加补修的学员于7月5日前到当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并将学费、资料费汇至以下地址:单位:肇庆学院,开户行:建设银行肇庆市芙蓉支行,帐号:44001708603053000465。并分别于7月11日和7月20日到肇庆学院第三教学楼226室(继续教育学院会议室)报到,报到时交银行汇款凭证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相片一张。
3、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2011年参加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人员名单上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829904,传真:2834030,邮箱:zq2829904@163.com。
肇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758—2711280。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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