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中层次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文件精神,为配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高中层次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需要认定高中教师资格未取得本科阶段《教育学》《心理学》合格以上成绩的社会各类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及学时
根据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教学指导纲要选用教材;采用短期集中面授的形式;《教育学》《心理学》总共为64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3年7月18日至28日,
(二)培训地点: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
四、报名与缴费
(一)采取个人报名形式,报名者请于2013年7月5日6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直接到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培训科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时交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3张。
(二)报名以缴费为准。收费参照广东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施方案》(粤教继[2001]8号)执行。培训费、教材费及证书工本费320元。
五、报到和食宿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18日(上午8:20-9:00)到市广播电视大学报到并领取教材资料。
(二)学员食宿自理,市电大不作统一安排。
六、考试和发证
7月29日学员参加两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70%,考勤占总成绩的30%,如果学员缺课1/3以上(含请假),成绩均为不合格。考试合格后,由市教育局核发《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另行安排补考。
七、其他
本次培训由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具体组织实施,报名须满50人开班, 本次培训名额为300人。
联系人:严安灵、邱宝玉(0762-3688600)
2013年6月24日
学员须知
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学员,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到:学员于7月18日(上午8:00-8:40)到市广播电视大学报到(报到的具体地点见校门公告牌的通知)并领取教材及资料。
二、学员应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或无故缺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课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任课教师请假。如无故缺课两天以上不得参加考试。
三、食宿:学员食宿自理,市电大不作统一安排。
四、考试:7月28日上午学员参加两门课的考试(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市教育局核发《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另行安排补考。
五、课程表
日 期 |
上 课 时 间 |
课 程 |
上课地点 |
备 注 |
7月18日—22日 |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
教育学 |
市电大 (具体分班及上课地点报到时见校门通知) |
7月18日上午8:00——8:30报到领资料 |
教育学 | ||||
7月23日—27日 |
上午8:20-11:30 下午2:45-5:30 |
心理学 | ||
心理学 | ||||
28日 |
上午8:30—10:00 |
心理学 |
考试 | |
10:30—12:00 |
教育学 |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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