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 年下半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经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商定, 2011 年下半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定于 9月17日至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含聘用人员)。
二、报名时间、办法
2011年7月1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具体报名方法详见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请报名者登陆 http://link.233.com/10352/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查询。
三、考试科目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7 〕 29 号)精神, 2011 年下半年的考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四、领取准考证事宜
所有考生均须于考试前一天(即 2011年9月16日)凭身份证到考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点安排:
全区共设置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医科大学两个考点。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9 月 17 日 |
上午 9:00�D11:00 |
高等教育学 |
下午 14:30�D16:3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9 月 18 日 |
上午 9:00�D11:00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下午 14:30�D16:30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本人身份证丢失,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
(三)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与安排,广西师范大学协助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 2007 〕 209 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 50 元。
七、发证办法
考试合格证由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核签发。
八、咨询联系方法
网络技术咨询:黄老师, 0773�D5828658 ;业务咨询:黄老师, 0773�D5845583 ,吉老师, 0773�D5822867 。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 http://link.233.com/10352 公布,考生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 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