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费方法。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报考费统一网上(www.ntce.cn) 支付,在线支付银行列表,交费截止日期:4月 24 日。虽经现场审核,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二)收费标准。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 2013 】182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 /人次。
(一)交费方法。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报考费统一网上(www.ntce.cn) 支付,在线支付银行列表,交费截止日期:4月 24 日。虽经现场审核,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二)收费标准。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 2013 】182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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